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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曲肽用于肢端肥大症说明书用法用量是: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,奥曲肽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 mg,每隔4周给药1次,共3月。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。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(IGF-1)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。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(GH和IGF-1)尚未完全控制(GH]2.5 ug/L)时,剂量应当增至30 mg,每隔4周给药1次。如GH≤ (smaller than or equal to) 2.5 ug/L,则继续使用20 mg治疗,每4周给药1次。
如果使用20 mg治疗3月后,GH的浓度持续低于1 ug/L,IGF-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,奥曲肽的剂量可降至10 mg。鉴于如此低的剂量,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-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。建议患者遵医嘱用药,对症治疗。